海棠书屋 > 其他 > 我来京城报仇的 > 第104节
  视线偶尔瞥过时,雁二郎在挑的水泡居然货真价实。
  应小满眼瞧着铜针尖放火里淬过,水泡被挨个挑破,手掌心红彤彤一片。
  等应小满吃完,抱着阿织走过隔壁木桌时,她又瞥了眼雁二郎掌心的大水泡,说了句,“谢了。”
  雁二郎一挑眉。
  铜针稳准狠地挑开最后一个水泡,惫懒嗓音里带笑:“别客气。分内事。”
  ——
  头发斑白的老仆冒雨赶路。
  穿了身邻居好心给的旧夹衣,里头还是入狱那身秋单衣,脚下的鞋倒是双簇新的黑布鞋。
  秋雨连绵下到晚上,郊外风里夹雨丝,刮得脸上身上凉飕飕的。
  车马长龙还堵在官道上,隐约都是抱怨声和小孩儿的隐约哭声。老仆不走官道,不紧不慢地下到官道旁边的田野里,沿着田埂走。
  新布鞋早就泥泞不堪。夹衣也沾了泥泞,灰扑扑的。暗下去的暮色里,十足像个田间穿梭耕作的寻常老农,并不引人注意。
  慢吞吞走在田埂的动作瞧着缓慢,随着天色黑沉,人影隐入夜色,越走越快。
  沿着官道,笔直往南。
  “老友”昨晚来河童巷找他。
  三十年沧海桑田,“老友”如今成了人人尊称的郑相。可惜老仆的记性很好。
  在他眼里,所谓“郑相”,依旧是多年前那个年轻张狂的兵部主簿,郑轶。
  郑轶当然有事才会来找他。
  “河童巷杀人案,替我办事的那位幕僚,是你杀的?”
  “其实你本不必动手,追究不到我身上。但以你的多疑,我那幕僚不死,你终归不放心。罢了,那等蠢货,除去也好。”
  从头到尾,老仆一个字没吭声。蹲在地上,慢吞吞地吃面。
  面对这位多年“老友”,郑相并不急躁。他知道老仆在听。
  “庄九的后人现身了。”
  “庄九化名应大硕,在乡郡隐姓埋名,安安稳稳做了多年猎户,有妻有女,去年善终。”
  “他的后人是个十几岁的小丫头,对她爹在京城的当年一问三不知。但庄九有没有对他唯一的女儿守口如瓶,他女儿知不知晓你当年交给他的信物下落,是不是知晓你还活在世上。呵呵,谁知道呢。”
  “庄九消失了二十六年。带着你托付的信物,辜负你的信任,消失在茫茫人海。他倒是得了个善终,京城只留下你我还苦熬着。”
  “比起区区一个幕僚,庄九的女儿才是更大的变数。这世上最能保密的,只有死人。”
  “你觉得呢,盛富贵?”
  “我知道余庆楼逃脱的死士跟着你。带着你的死士,取庄九女儿的性命。让庄九的后人和信物彻底消失在世间,你自己安心,以后也不必再疑心我。”
  “庄九的女儿,叫做应小满。”
  ——
  “应小满。那小丫头居然是庄九的女儿。”
  老仆,不,如今要称呼他为盛富贵了——在越来越大的秋雨里自言自语着,停下脚步。
  一溜排马车塞在官道上。灯火透亮,京郊邸舍就在三四里外。
  他打量周围田野地,找了个避风处,包袱里取出油布,开始搭雨棚子。
  两名相貌寻常、农夫打扮的男子从身后走近,沉默地帮忙。
  他们是余庆楼逃脱的死士。方响被官府抓捕,余庆楼奸细窝被连根拔出,死士无处可去,只能来找盛富贵。
  但盛富贵也没想到,厢房里死个人而已,两间旧宅居然被大理寺拆成了平地。连下人住的西北小院都没给他留下。
  “这些官儿越来越缺德了。”盛富贵在雨里喃喃地说。
  三人很快搭好简陋的遮雨棚子。盛富贵从包袱里取出暖和的被褥,包裹住全身,只露出花白的头颅。
  牢里冷得很。多亏应小满给他留下一床九成新的被褥,他好歹在牢里没冻出病来。这次无罪释审,被褥也被他带了出来。
  盛富贵裹着被褥想了会儿,嘿地笑了,自语说:“小丫头的性子确实像庄九。”
  四野漆黑,邸舍的几百间客房里灯火亮堂,从三五里地外远远地看得清楚轮廓。
  应小满就住在那间邸舍里。
  他虽然带出了死士,却并不打算按郑相的话去做。
  “郑轶那厮嘴里的话也能信?”盛富贵嘿嘿地冷笑。“听他说得天花乱坠,嘿,我宁愿听小丫头说话。”
  时辰还早。打在雨棚子上的雨点声绵延不绝,他眼盯着三里外的邸舍方向。
  “你们别动手。”他叮嘱两名死士:“老夫自己过去找人。”
  先眯一觉,等三更天前后,把应小满那小丫头摇醒,仔仔细细地听她说一回。她爹庄九这些年到底怎么回事,把当年的五十两银锭带到哪个山沟沟里去了……
  不远处的官道上嘈杂响动不断,锯子锯树枝的声响时断时续。
  这些禁军小崽子动锯子的手脚不稳当,吵死个鸟人。
  盛富贵在一片令人牙酸的锯木头声里皱着眉头睡下。
  万籁俱寂的深夜里,耳边还在断断续续地传来响动。
  七八个禁军还在官道上锯木头。
  没吃饱饭似地,慢腾腾地拖着锯子,半天锯不下一根树枝。与其说在锯树清理道路,倒不如说随便弄出点响动交差。
  盛富贵没搭理那边禁军的偷懒行径,在雨棚子里准备行动。
  窄袖夜行衣,蒙面黑布。以防万一,怀里揣把匕首。对应家小丫头用不着,防备着撞到邸店里不相干的倒霉鬼用。
  打理妥当。盛富贵满意地走出雨棚子,仿佛一道轻烟出现在官道边,借着下雨无月的黑夜掩饰,朝灯火明亮的邸舍方向轻手轻脚行去。
  即将靠近邸舍,约莫三百来步距离时,官道边的野林子里却迎面闪出十几个同样装束,夜行衣裳,黑布蒙面的汉子。
  两边骤然面对面撞上。盛富贵停在原地,匕首从袖口滑入手心。
  对面夜行人却没发现异样,还在招呼他:“愣着干嘛,快过来,就差你一个了。头儿吩咐两个字。今晚要像,要真。”
  又对其余人道:“人齐了。走!应家小娘子住二楼西边的‘甲二十六’号房。记得靠近甲二十六号房再开始打斗。头儿说过了,今晚演得像,演得真,事成之后每人赏五十贯!”
  黑布遮掩下的一双浑浊老眼精光闪动。盛富贵放开匕首柄,无事人般加入队伍。
  二十人小队借着黑夜细雨遮掩,快速往邸舍方向行动。
  眼看就要接近邸舍时,身后忽地传来一阵疾跑。同样身穿夜行衣裳的蒙面人气喘吁吁急奔过来:“都尉,卑职迟了……”
  前头领路的都尉刚骂了句:“死哪里去了!入队,就差你一个——”
  说着说着,都尉忽然感觉哪里不对……
  脚步骤然急停,回头开始数人头。
  说好的今晚手下领二十个人……咋多出一个呢。
  朦胧灯笼光芒映亮周围。
  蒙面夜行人小队跟在他身后,众多黑发黑衣的儿郎当中,突兀现出一个花白的头颅。
  都尉懵了一瞬,伸手去指,喝道:“你是何人——”
  盛富贵手里的匕首闪电般刺出。
  精光闪耀的匕首直刺胸膛,当一声巨响,刺中了都尉穿在夜行衣里的护心镜,匕首尖震荡滑开,划过胳膊,血光四溅。
  都尉捂着胳膊大喊:“哎哟!”
  盛富贵一击不中,立刻遁走。身影在雨中几个翻滚,直奔前方邸舍。
  半夜三更,邸舍的正门早关闭了。侧边的雕花木窗却有半扇开着,隐约露出点灯火。
  身穿夜行黑衣的人影从窗户迅速翻滚进入。
  迎面撞上抱臂站在窗边的雁二郎。
  雁二郎还是那身朱红窄袖的武官袍子,在窗边喝酒打量,远远地看了有阵子了,对敬业的麾下极为赞赏。
  “亏你想到把头发染白,做事有心。你叫什么名字——”
  才夸奖到半截,迎面对上一双专属于老人的浑浊带白翳的眼睛。
  雁二郎一怔,喝酒的手停在半空,顿了顿,忽地反应过来,抬手便砸出酒杯!
  眼前白刃寒光闪动。
  刚才都尉身上撞到了护心镜,这次匕首便直奔脖颈要害处而来。
  雁二郎原地往后一个倒仰,惊险躲开致命袭击。锋利匕首带着风声,突袭不中咽喉,匕首转往下直刺。
  鲜血飞溅。
  雁二郎闷哼一声,匕首扎入左边肩膀的同时,他往后旋风疾退,反手拔刀。
  两边闪电般交手几次,雁二郎一脚踹开窗子,冲外头高喊:“有贼人!”
  盛富贵啐了声。这帮禁军小崽子瞧着像兵混混,动起手来居然弄不死,失策。
  应家小丫头住二楼西边,“甲二十六号”房。他不再恋战,身影瞬间消失在客栈里。
  外头都尉领着二十人匆忙赶来。
  脱去夜行黑衣的众禁军围成一圈,看看肩膀扎匕首的自家雁指挥使,又看看龇牙咧嘴、胳膊血流不止的都尉,敬佩不已,纷纷夸赞:
  “指挥使,都尉,您两位演得真像!卑职等十分佩服!”
  雁二郎又疼又气,捂着鲜血淋漓的肩膀,人给气笑了。
  “你大爷的,真有贼人!给了我一刀,人进邸舍了。是个头发斑白、眼泛白翳的老贼,挨个房间搜!”
  ——
  应小满今晚睡得不大好。
  邸舍里的木板床窄,睡不下三个人。义母带着阿织睡去隔壁,她独自睡一间。
  但邸舍人多嘈杂,木楼梯响动没停歇过,东边客房里又歇着雁二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