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 > [快穿]逆袭成男神 > 锦鲤闺女三岁半(17)
  季言之都被金贵生不见外的态度气笑了, 懒得一般见识,就直接指了指放在一旁的锄头,“赶紧干活, 今天别想我帮忙。”
  金贵生一向对捞鱼捕虾抓螃蟹的事情十分感兴趣, 哪敢还让季言之帮他干活儿,当即拿起锄头朝着杂草挥下。
  嗯,这一回没有波及旁边的春小麦。金贵生顿时信心百倍, 开始卖力的干活儿。大概下午四点多吧, 季言之和金贵生就提前干完活儿。季言之快速回了家一趟, 拿上自制的鱼竿,领着拎上楠竹做的小水桶的季萝莉,还有金贵生一道儿去了村外小河钓鱼。
  这样的日子,相对来说是十分清闲的。
  忙碌时种地, 闲暇时要么钓鱼,要吗满山坡的转悠,找山货捕捉野味。
  说实在话, 哪怕是现在人人称羡的城里人,也享受不到。所以对于季言之来说,换任何一个地方,他都有能力带着季萝莉生活得很好, 但这有必要吗?
  就目前的大环境而言, 外面的世界再好,会有金水村的日子过得宁静祥和?
  哪怕较真起来,金水村好人的确多,但是坏人……也是有的。可世界哪个角落不是如此, 毕竟人从来都是最复杂, 最难搞懂的一种生物。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 转眼又是一年春去秋来。
  金大山家的团宠金鲤,转眼就到了三岁。
  作为《七十年代锦鲤女》的绝对猪脚,金鲤除了她一直被宠宠宠的团宠生涯,还要有恶毒女配来衬托锦鲤女主除了天生福运外,还有真善美。
  原文中的恶毒女配,便是金村长家的金腊梅。
  她是真.恶毒女配,从小就一肚子坏水,长大后不得了,自诩村里一枝花,不管是谁的对象,哪怕是亲姐妹的对象,都会勾引。偏偏村里的青壮小伙儿就喜欢这种调调,只除了随爷爷下|放|住在牛棚的男猪脚。
  哪怕金腊梅这枚恶毒女配各种费劲心机的讨好,男猪脚依然不屑一顾,心中只有他刚刚随爷爷下放金水村时,得了他半块馒头,一碗水的女猪脚金鲤。
  按理说这种严格来讲,古早玛丽苏风浓郁的甜宠故事,与出场剧情还不到一百字,开局就跟着亲爹一起炮灰,成为众人口中‘可怜’谈资的季萝莉,没什么关联。
  但谁让季言之过来之后,开局就把全文中最大的金手指鲤鱼精给搞死了。季言之他是全能大佬,游离于剧情之外,连各个位面世界的小天道都无法干涉他的决定。
  而季萝莉,原本是文中连终极炮灰都称不上,只能算路人甲炮灰的季萝莉,自从和季言之分吃了灵力满满的鲤鱼精后,就一跃……唔,能够和金鲤这位女猪脚能够抗衡的第二女猪脚。
  一般来讲,除了第一女猪脚外,不管是第二还是第三,都算得上女配。
  能称女猪脚在于气运的多寡,季萝莉气运其实和金鲤不相上下,之所以说是第二女猪脚,实际上是季言之不想用女配这个形容词来形容,说白了都是气运加深,季萝莉与金鲤的差别只在于一个是现女主,一个则是原女主。注定天生对立。
  不过说来也是搞笑,同住一个村,一个住在村中心,一个住在村尾,金鲤和季萝莉却没什么交际。自从那次季萝莉碰到被刘香兰抱着溜达的金鲤,脱口而出说不喜欢后,再次真正意义上的碰面,还得时间线拉长,到金鲤四岁的时候。
  金鲤四岁时,浩劫刚刚起头,自知回城无望的男女知青们开始关注起自个儿的终身大事起来。
  王娟早就放弃了季言之这个原本的目标,转而将视线放在了和林可谈起恋爱的金贵生身上,村长家最受宠的小儿子,嫁给他可比嫁给村里其他人好太多了。
  林可这女人可真就精的,居然早早就瞄中了这个潜力股,现在都快要谈婚论嫁了,真是的……
  王娟越想心中越不平衡,在乡下这几年的劳作,让王娟不复当初下乡之时的青春靓丽。再加上季言之避如蛇蝎的态度,王娟的思想已经严重扭曲,并不觉得上杆子当小三,拆散已经谈婚论嫁的小情侣不道德,只满心满盼着赖上金贵生过好日子。
  作为一个段数不错的白莲花,王娟的手段还是不错的。
  虽然不怎么出现在人前,但王娟硬是有本事调查清楚金贵生的行动路线。这不,在金水村众人忙碌于秋收的时候,王娟忙碌选择最佳位置掉池塘。可惜王娟不知道的是,自从几年前与季言之一道儿,发现河边垂钓的乐趣后,金贵生就不碍跑到池塘捞螺丝了,而是跟着季言之一块儿,捉螃蟹捞虾捕小鱼加黄酒做成杂鱼酱。
  王娟掉池塘就掉池塘呗,依着金贵生那憨到狗的性格,绝逼会当看不到,不,是的确没看到,如同一阵小旋风的冲进了季言之家,献宝似的将一个上印‘为人民服务’的搪瓷缸,放在院子里的木头桌子上。
  “哥,看这个,我今儿运气好,在县城供销社抢到了两个,这个是我特意拿来孝敬你的。”
  季言之:“……”
  孝敬我,金村长都没这个待遇吧,怕不是要挨打!!!
  金贵生最近为了结婚,大肆采买结婚用品,而且一买就买双份,活像准备结婚娶对象的人是他。
  想到这点,季言之有些哭笑不得,倒是收了颇具年代特色的搪瓷缸,给金贵生倒了一碗甜水。
  “对了,哥,萝莉呢!”金贵生左看右看,没看到他家大侄女儿,便问出了声。
  “跟金二哥家的秋菊一起挖野菜去了。”
  金二哥家的秋菊比季萝莉大两岁,自从金贵生和季言之关系好了以后,整天哥长哥短后,与金二哥一家也算拉近了关系。
  相对于金大哥家的金腊梅,秋天菊花盛开时节出生的金秋菊简直是个小天使,性格和她娘一样温柔腼腆,做事情勤快。有一回季言之出门,去集市换点粗盐,就把季萝莉搁给金贵生照顾,刚好金秋菊来找小叔玩,所以金贵生就一起带着。没曾想两个性格说起来比较相近的小姑娘,几乎一见如故,成了好朋友。
  如今季萝莉也不爱时时刻刻跟着季言之了,基本上每天都挎着小竹篮,和金秋菊一起挖野菜。两个小姑娘挺能干的,每天早早出门,早早的归家,不光专门用来装野菜的小竹篮装得满满的,有时候还会额外的带点野鸡蛋、野鸭蛋之类回来。
  “秋菊越来越有姐姐样儿了。”金贵生操起红糖水,咕噜连灌了好几口。“萝莉有她带着,哥你肯定放心。”
  季言之:“这话不用你说我也知道。”
  金贵生嘿嘿傻笑了几声,开始说金村长家打算他结婚之后就分家的事儿。主要是金大嫂在闹,觉得金贵生大肆采买结婚用品,而且还准备给女知青六十六块做彩礼钱,是准备挖空金村长家。
  整个金家,可是她跟她宝贝儿子的,凭啥为了小叔子结婚就掏空,分家必须分家。
  季言之:“……分了家,叔叔婶婶跟谁家过日子。”
  “就我大哥大嫂那德性,肯定不能够跟他们一起过。”金贵生提起金大哥、金大嫂就一脸嫌弃,毫不掩饰嫌恶的继续说话。“俺爹亲自放话,分家以后他就跟着二哥二嫂过日子。”
  季言之点头:“金二哥、二嫂的性格都挺不错,很孝顺老人,跟着金二哥、二嫂过日子,好歹老了不用担忧金大哥、大嫂虐待他们。”
  就冲金大哥金大嫂的德性,不用脑子想,就知道真分家跟他们过,现在金村长干着村长的位置还好,等老了老两口干不起活儿了,金大哥金大嫂绝对会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嫌弃老两口老不死,过分的话还会不给吃穿下手虐待。
  所以金村长直接说他们不按照村里的规矩,以后跟着老二一家子过活,真的是十分睿智的选择。就是按照金大嫂贪婪而不自知的性格,肯定分家之时还有得闹。
  金贵生却不觉得金大哥、金大嫂会闹。“俺爹分家,肯定会很公平的分成三份儿,以后又不用大哥大嫂给爸妈养老,还想闹啥?有脸闹吗?”
  “你大哥大嫂不是历来不要脸吗?既然都不要脸了,你说还有没有脸闹?”季言之直接嗤笑:“我看你根本就不明白,在不要脸皮的人眼中,没有什么是不可以闹的,不都是无理还要搅三分吗?”
  金贵生沉默了起来。半晌后,他突然开腔,却牛头不对马嘴的道:“哥,我把房地基选在你家旁边不远处的石疙瘩地吧。我想和你做邻居。”
  季言之奇怪的扫了金贵生一眼:“你不是早看好那块地了吗?现在跟我提要和我做邻居,是不是太迟了一点儿。”
  “对哦!”金贵生一拍脑门,刚想笑骂一句自己糊涂了,就听外边传来了嘈杂的声音。仔细一听,竟然是王娟知青落水,被安小强给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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