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武侠 > 我把魔君变成了上神 > 第50节
  虽然她自己一样能够去,但是和个魔君在一起,基本上没有什么人会注意到她。
  “要。”
  分别什么的,推迟一天也不迟。
  妖界和魔界差不多,都是以强者为尊。
  每个妖的种族都有自己的妖王,这些妖王打上几架,选出最强的那个奉为王。
  不过现在的妖王实力也不一定是最强的,毕竟不管是哪一个物种,都有像落岩这种的不争不抢的咸鱼。
  他们参加的这个妖王的婚礼,妖王是只兔子妖,还是个十分强大的女妖,她的新郎曾经是个人类。
  兔子妖想要和人类在一起,除了天道不容,她的族人也是十分不赞同。
  软绵绵的小兔妖,不知道吃了多少苦,才奋斗成妖王,终于得到宝物,换得了与爱人长伴余生的权力。
  “新娘子真漂亮。”
  小兔妖不是那种浓艳富有攻击性的长相,正相反,她看起来非常柔弱纯良,让人很难和妖王这两个字联想到一起。
  尽管容貌不那么夺目,但穿着红色嫁衣,满心幸福的她,看起来就是人群中最亮眼的一个。
  妖魔嘀咕说:“没有你漂亮。”
  听到宾客这样的声音,妖王的亲友立马对着不识趣的家伙怒目而视,然后当他们看到程喜的时候,就突然成了哑巴。
  再看落岩,这些小妖怪彻底闭上了嘴。
  妖魔靠拳头就好了,长这么一张漂亮的脸蛋做什么。
  婚礼快结束的时候,程喜就退了出来。
  落岩的妖缘还不错,见了熟人,就被拉了去和人喝酒。
  她拿着新娘准备的伴手礼,一只千纸鹤,在里面写了告别的话,准备留给落岩,然后悄无声息的离开。
  有些话当着面说不出口,交给文字就好了。
  她来的时候两手空空,走的时候也是什么都没有带。
  望着张灯结彩热闹非凡的妖王府,程喜看了一会,转头毫不犹豫的往回走。
  月上柳梢头,程喜在渡口却看到了一个熟人。
  “怎么一声不吭就跑路?”
  俊美的妖魔站在月光下,居高临下的看着她,一副兴师问罪的姿态。
  程喜指了指落岩的衣袖:“里头的千纸鹤,我给你留了话。”
  后者从袖子里取出来那只千纸鹤,当着程喜的面扔进了身后的湖水之中。
  “丢了,我什么都没有看到。”
  “你……”
  “这个地方我已经研究的差不多,天下无不散……”
  程喜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打断:“天下没有我不能去的地方,既然要一起走的话,我跟着你一起就好了。”
  “欸,可是你舍得?”
  “没有什么不舍得的,难道你觉得我是个注定不能见世面的乡下魔吗?”
  程喜摇头:“我可没有这么说过。”
  “那就一起走吧,你这个人丢三落四的,什么都没有带。”
  落岩摇了摇手里的储物戒,然后放到她的掌心:“我都帮你收拾好了。”
  程喜察觉到熟悉的气息,她低头用神识探入储物戒,然后发现某只妖魔居然把自己的屋子和全部家当都放在里面了。
  “现在还要丢下我一个吗?”
  妖魔用的是疑问的语气,可言语中大有程喜回答是,那她就完蛋了的意思。
  “咳咳”程喜的眼眸染上了笑意,比月色和星火更亮,“这路不是我开的,人人都可以走。”
  落岩有很多话想说,但最后什么话都没有说,只用力的揉乱了程喜的头发,然后在她出声之前一下子挑到船上,朝着程喜伸出手来:“走吧。”
  在他们看不见的地方,一根红线悄悄的系在了一仙一魔身上,怎么都不分离的那一种。
  第055章
  人界,清水河畔,清水城边,儿童嬉戏声把柔软的柳枝都晃得打颤。
  “陶山长。”
  清俊绝伦的男人提着竹篮从远处走来,在河畔浣洗衣物的年轻姑娘红着脸迎上去。
  明明是狭窄的路,宽肩强壮的男人却成功避开来,没沾上一点布料。
  青年目不斜视的离开,留下年轻姑娘在原地痴痴回望。
  “别看了别看了。人家有主的,看了也是痴心妄想。”
  年轻的夫子叫陶言,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的言,听名字就是天生做夫子的料。
  对方考取了功名,可惜因为长得太好,被公主看上,只得到他们这么个小地方来教书。
  陶言来这里的时候,几乎让全城的女子都春心荡漾,可惜他是个痴情的,对女子避而远之,要是有人做的过分了,他还会出手打人,一点也不温文尔雅。
  最开始的时候,他们都传陶言如此,是因为有个善妒的河东狮,结果后来从他的住处走出来个女子,才没人再打陶言的主意。
  陶言的眼神只停留在他妻子身上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他的妻子,程先生,简直就是个天仙。
  两个人站在一起啊,那是男俊女美,天作之合,一般漂亮的姑娘,在这国色天香跟前,都从喇叭花被衬托成了狗尾巴草。
  陶言上了山上的书院,一到门,一个闪身,就出现在了书院里
  程喜放下书册:“今天吃什么?”
  陶言笑盈盈:“明炉烧鸭和鲈鱼豆腐。”
  陶言正是落岩魔君,落岩是他的封号,他便自己取了个名字,对称着程喜,叫陶厌。
  只是名字队妖魔来说,是很重要的存在,在人间行走的时候,他便改动一字,称自己为陶言。
  两个人当然没有成亲,只是人类实在是热情,在他们以兄妹相称的时候,总会有一群人试图上门做媒。
  虽说人类无法奈何他们两个中的任何一个,可每次都要多费口水,未免也太过折腾,而且夫妻店远远要比兄妹店好做的多。
  陶言提出假装夫妻的时候,程喜也没有多考虑,就答应下来。
  她走了这么多地方,相处的最舒服的便是陶厌了。
  虽然是个魔,可是他竟然没多少野心,没有整天想着打打杀杀,脾气也挺好。
  当然这个脾气好,仅仅限于对她,在外头陶厌还是凶的很。
  魔族自带煞气,命格过于霸道,人族在他身边,会被带的很衰。
  那些迷恋他皮囊的女人,实在是太脆弱了,根本禁不起魔族瞎闹。
  别看现在程喜和陶厌关系好,她当初也一样被这个家伙“粗暴”对待,人类的小身板鼓捣两下,可能骨头直接就散了架,秤砣,或者说,维持天道平衡的天平,就算是魔的筋骨在硬,两两一碰撞,一定会头破血流,陶厌头破,陶厌血流。
  程喜觉得,真要说陶厌为什么会对她这么好,一个字:贱!
  得不到的永远都在骚动,付出习惯了,就会一直付出。
  当然,程喜也不是那种不懂回报的人,陶厌这个家伙,命格实在是有点差,她出了很多次手,让他运气变得好一点。
  大概是尝到了甜头,他才会一直不撒手。
  “甜吗?”
  妖魔用筷子夹起一块鲈鱼的肉,程喜自然的张嘴抿了一口:“甜。”
  “这个季节的鱼肉最好吃,你多吃点。”
  “嗯,这边也生活的差不多了,我们一个月之后换地方吧。”
  他们是不会老的,所以在人间不能待很久,隔个两三百年,等认识他们的人都死光了,就可以出来一次。
  说起来,不知不觉,程喜和陶厌相伴都快数千年了?
  程喜要去六界,妖魔便随她去六界。
  她看过很多天界的藏书,看了一本就拓印了一本,但直到亲自去到那些作物生长的地方,她才能够知道书中的谬误,感受那些作物的神奇。
  积少成多,一路走过来,她亲笔记载的书籍已经从小小的书架变成了浩瀚的博物馆。
  除了魔界之外,程喜在人间待的时间最长。
  因为人类的寿命太短,感情太丰富,只需要用很少的时间就能看尽世间悲欢。
  在采集这些讯息的时候,程喜顺带着修正了一些不会有大影响的天道规则,填补天道的漏洞。
  在漫长的时间内,神界和仙界都发生了很多变化。
  上古的大妖相继陨落,有的神仙为了避免陨落,又降临到人间渡劫。
  有的天之骄子吃了太多苦头,临飞升的时候人间又是一片腥风血雨。
  曾经在程喜面前耀武扬威的一些仙族,譬如孔雀族,也成了落难的凤凰,混得甚至还不如山鸡。
  人族受到天道偏爱,发展的越来越多,但这个时候的人类还是十分蒙昧的,茹毛饮血,常年处在混乱的秩序当中。
  程喜在第一次来人间没多久,就专门去了冥界,把人类也加入轮回之中,顺道加了条对神仙妖魔的禁制,严格禁止他们投机倒把,把人间搅和得一塌糊涂。
  昔日仙界的战争机器,身份尊贵却受人置喙的自欢太子也终于成功变成了新一届的天帝。
  在拥有权势的第一天,他便向魔界要一个女仙,当年从仙界堕入魔界的程喜。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当年仙界知道程喜的女仙羡慕得牙都酸了。
  前任仙帝是个风流多情的,现任却是痴情种,明明那个小仙也没什么好,除了有张漂亮的皮囊,什么都没有。
  仙后应该由血统纯正身份尊贵的仙来才是。
  也有人在后面说风凉话,这秤砣小仙都走了几百年,那魔界是什么地方,都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