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 > 只有英姐是最爽的 > 只有英姐是最爽的 第79节
  千均一发之际,熟悉的嘹响声再次响起,像是从天边奔腾而来的巨浪,翻腾跳跃着,以不可阻挡之势冲散了所有障碍。
  耳里的尖鸣过了好久才弱下来,英媂摇摇脑袋,发现自己跪趴在地,眼里全是呲呲啦啦的杂点,不过幸好黑雾消散了,说明她的计划成功了,明冷已经被击退。
  瞎虎子的冲击过于强悍,主要是刚吃了凤凰的缘故,在它毫不保留地将吞入肚中的力量发射出去时,居然连这片绿洲都毁掉了。
  地皮全被翻开,池塘里的水也干涸见底,露出淤泥中堆叠的尸骨,那只巨蛇伤势严重,半死不活地躺在骷髅里挣扎。
  英媂对瞎虎子摆摆手说:“正好还有条大虫,一块吃了凑个龙凤吉祥。”
  巨蛇貌似听懂了她的恶意,蛄蛹着身体往泥里钻。
  瞎虎子没理会英媂的指令,盘进头发里修神,刚才的攻击让它精疲力尽,需要好好休整一番才行。
  “行吧,算你走运,看在你帮我牵制草包的份上,放你条生路。”她拍拍身上的灰尘,哼笑道:“到底是个畸爸,就算成了魔也禁不住冒傻泡,真以为那种小伎俩能迷惑住姥子,上一次是我的失误,但你永远都别想有下一次!”
  第104章 第一份工作
  炙魔肆虐之后, 修仙界的人明显少了许多,与之相对的, 百姓的生活节奏也慢了下来。
  就连视钱如命的龚喜, 也肯放缓步子,给商队的伙计们一天歇息时间。
  小鼓换了身干净的衣裳,准备去集市上逛逛,她现在状态好了许多, 到底是年轻, 过往的伤痛并没有给她留下太多不可治愈的痕迹。
  路过龚喜的房间, 见她房门开着, 便想进去问问有啥需要自己捎带的。
  “姐, 我要去集市上逛逛,你有没有……”小鼓推门进去, 发现龚喜正拿着一封书信研读,于是低下声音, 等着她看完。
  来信的是英雌派, 龚喜自商路放开后, 就不常做英雌派的生意了, 不知英雌派突然联系是为何事。
  “小鼓,等晚上大家都回来后, 记得帮我通知一下她们,明天的线路有所调整,咱们先往东边拐一下,接个人!”
  “好的。”
  也不知道要接谁,小鼓只能点头答应。
  第二天清早, 一队人略过大道, 开始往人烟稀少的野路上走, 马不停蹄地赶到晌午,龚喜才发话让大家就地生火焰灶。
  行商野炊是常态,马车上面都带着易储存的干粮腊肉,要是驻地环境好,她们还能摘点野菜菌子尝尝鲜。
  不过今天停的地方确实不怎么合适,虽说这是个荒道,周围全是山丘野林,但她们就这么随便将队伍摆在道路中间,且不说灶火容易走水,万一有路过的车马,这么窄的路大家还得搬动器具专门让道。
  龚喜并未接受队友的意见,让她们只管做就是。
  于是队员们捡柴的捡柴,烧水的烧水,切菜的切菜,热热闹闹地忙活起来。
  龚喜特意嘱咐厨娘把昨天刚买的腌肉拿出来,多放些油和香料爆炒,将味给提起来,越香越好!
  “姐,腌肉是路上吃的,咱们这还没出家门,就提前把荤腥给解决了吗?”小鼓担忧道,也不知龚喜打得什么算盘。
  龚喜摆摆手说:“别管那么多,按我说的做,顺便让账房大姐写一个招工牌子摆到亮眼的地方,就说管吃管住,月薪两吊钱,要求吃苦耐劳还要识字!”
  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招工?这是招人还是招魂呢!不过头儿都发话了,那自然有她的道理,照做就是了。
  小鼓刚把墨迹未干的招工牌子摆出来,那边的油锅里就把肉给炒上了,此处地界开阔,被风一助力,肉香味飘散的到处都是。
  商队里的厨娘厨艺甚好,做的饭色香味俱全,不过随商的日子过于艰苦,当初她并不想接这个活,龚喜花了两倍的价钱才将她留住。
  现在大晌午时分,太阳照得呱呱叫,人的精力已经步入疲态,被饭菜的香味一勾,任王母娘娘来了都抵不住这种诱惑。
  小鼓感觉自己的肚子空虚得厉害,也顾不得其它的事,从行李包中掏出自己的饭碗,用手帕擦了擦,就搁锅跟前排队等着开饭。
  腊肉炒辣椒,配上白米饭,盖上一大碗,然后在路边蹲一排,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开始往嘴里扒,队友们吃得满嘴流油,香得连吧唧带哼哼。
  自从跟着龚喜出来后,小鼓的饭量就大长,她以前在夫家吃饭,总是担心自己吃多了会遭人嫌弃,所以畏首畏尾地每顿只吃个半饱,现在跟着商队不用看人眼色,于是敞开肚皮尽情地吃,人也肉眼可见地强壮起来。
  她扒拉干净碗底地饭粒,正犹豫着是再添些饭,还是喝碗汤,忽然有个胆怯的声音响起。
  “你,你们要招工?”
  大家只顾埋头吃饭,没注意到突然出现的陌生人,来者是个小姑娘,长得好似根细麻杆,灰头土脸像个逃荒的难民。
  这荒郊野外的,居然还真有人来应聘,要不是看她神情实在不安,小鼓都以为是哪里的精怪找上门了。
  龚喜倒没觉得古怪,迎上去回复:“是啊,现在修仙界的人少了,家家户户有房有地,想招个人太难了~”
  她烦恼地叹口气,好似真的在为此事发愁,队友们嘴不停,边吃边看她表演。
  女孩眼睛一亮,连忙指着自己问:“那你看我行吗?我认识字,还会仙术,给我什么活都干!”
  “你?”龚喜叉腰盯着眼前的人怀疑道:“识字会仙术确实是个优势,但看你岁数实在太小了,恐怕干不长吧?”
  女孩生怕丢掉这个机会,赶紧解释:“不小不小,我今年都十……十五了!只是长得显小而已,况且我家人全都遇难,无牵无挂,干多长时间都没问题!”
  龚喜摸着下巴思考着说:“哦……这样啊,也还行,不过我们商队做的买卖比较特殊,需要有力气才行,看你的样子,虽然个头不低,但瘦得可怜,我怕你担不起这项职务。”
  女孩架起两条细麻杆胳膊,刚想表示自己看着弱但很强,不料龚喜又道:“这样吧,我来测试一下你的能力!”
  “啊?!要……要怎么测……”
  从英雌派逃出来的明姜,虽说热血沸腾,但并没有具体的目标,她想去找英媂,但英媂行踪不明,就连朝羽茉都不知道她在哪里,对于一个激动就上头的少年来说,一旦耗尽全身的力气,那必然会再次陷入迷茫之中。
  哪怕饥寒交迫困于荒野,明姜也不想重回英雌派,特殊的人生经历,造就了她极为敏感的性格,高自尊致使她难以忍受别人一丁点怪异的目光。
  在这几天的野外求生中,明姜不止一次地反省自己,如果她能忍耐一下,或许就是另一条坦道。
  朝羽茉是自己的表姐,她是英雌派的主教,有表姐给自己撑腰,生活完全可以更好!明姜躺在草堆里心想,英雌派多舒服啊,有食堂有修行室,吃喝不愁生活无忧,只是忍受几个同龄人的欺负而已,以后自己修为提上去,或者过两年大家都长大了,自然所有的误解都解开了。
  可是明姜不喜欢,那里的环境虽然甚好,自己在里面却找不到归属感,她是那样的格格不入,根本没办法接受周边的事物。
  所以她宁愿在外面当个孤狗,饿死在荒郊野外,反正自己这条烂命不值得可惜。
  没想到,正是饿得发昏之时,空气中忽然传来一阵肉香,明姜被香气勾得失了理智,也顾不得被人发现,直接顺着香味寻了过去。
  居然是龚喜的商队!明姜犹豫了,龚喜是英媂身边的熟人,她老早就见过,不过现在龚喜和英雌派有来往,她怕龚喜是专门来抓自己回去的。
  但灶锅里的饭菜太香了,她口水吞了又吞,实在无法抵抗肚子里的饿鬼,于是冒险凑了上去,结果龚喜根本不认识自己。
  也对,上次相见她们还是在哥哥的昏礼上,那时自己只是个不起眼的小孩,都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肯定变化了许多。
  明姜支支吾吾着,害怕龚喜让她当场表演徒手举大鼎,她现在饿得手脚发软哪里有力气做测试,实在不行用仙术糊弄一下吧。
  龚喜叫人拿来一个大海碗道:“哝,这个碗,你要是能够吃上满满两碗饭,那就能通过测试。”
  “啊?!”明姜咧着嘴惊讶不已,还有这种好事?
  “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能吃饭的人才能干活,看你虽然瘦弱,但少年人正是长身体的阶段,瘦点也正常。不过饭量是骗不了人的,能吃力气一定大,来小鼓,给她满上~”
  小鼓立马接过来,盛了满满当当地一碗腌肉盖饭递给明姜。
  食物!食物的诱惑简直太过凶残,明姜连想都没想就举起筷子大口吞咽。
  这是她活十多年来吃过最好吃的东西,食物刺激着她的味蕾,把眼泪都生生逼了出来,别说是两碗,哪怕是十碗都没问题!
  龚喜笑道:“可以可以,是个能出力的角色,等吃完后就跟我们出发吧,小鼓——”
  “哎!”
  “以后就由你来带她,让这个……嗯,你叫啥来着?“
  明姜从大海碗里抬起头,囫囵不清道:“我~我叫杨女!”
  “杨女?行吧,小羊以后就跟着她来熟悉商队的各项事务,好好干!”
  商队重新启程,车马在吆喝声中驶向大道,阳光正好,空气也变得甜美起来,旅人的脸上洋溢笑容,前程充满期待。
  明姜有了自己的第一份工作,那是她从没预想过的人生,她要跟着队友,用脚去丈量这片土地,风餐露宿便是生活,危险和困难将常伴左右。
  想她从小到大都活在别人的庇佑下,像是温室里的盆栽,这样赤裸裸地暴露在天地之中,还是真是第一次。
  兴奋,激动,好奇以及不安和恐惧,但少年不会因为胆怯而退缩!
  明姜对自己的工作极其认真,她姿态放得低,人也聪明,学起东西来格外快,加上嘴甜态度诚恳,没多久就混成队伍里的团宠,大家看她年纪小都愿意偏袒几分。
  小鼓看她孩子气未断,不禁泛起母性,在路上处处呵护着她,为她讲解各种的章程规矩。
  连龚喜也对明姜很看重,时不时地点拨两下,很有要培养她成接班人人地意思。
  明姜已经很久都体验过这种被关注被喜爱的感觉了,她沉迷在此,日子确实过得开心舒服。
  至于最初的目的,寻找英媂的想法,渐渐地被她遗忘在脑后。
  第105章 沼泽探险
  龚喜的商队并像传统的行商那样, 贩卖百姓的日常所需,她避开安全有保证的赛道, 却走向一条冒风险但利益极高的道。
  眼前是一片被瘴气包裹的沼泽地, 草木高大旺盛,毒物遍布其间,队员们整装待发,将口鼻皮肤包裹得严严实实。
  龚喜收起盛灵地图, 用镰刀割开四处乱爬的藤蔓道:“大家再次检查身上的衣物护具可有破损, 进了里面, 飞的爬的游的, 可都是些剧毒之物, 稍不注意被它们咬上一口,那就得横着出去。”
  众人放下手上的器具, 互相把对方照顾不到的地方筛检一遍,她们穿着牦牛皮制成的连体衣, 从脚到脖子, 将人包裹紧密。虽然闷热沉重, 但牦牛皮坚实阻隔性好, 除了食肉猛兽的利齿,一般虫兽破不开皮料。
  队友头上戴着特质的狼骨头盔, 护住头部的同时还能驱散野兽,眼部的水晶片罩能够保证她们视线无阻。
  口鼻处扣着一块碗大的呼吸桶,好似野猪鼻子一般,这是龚喜她们自创的仙术驱毒器,里面放有化毒的灵草, 只需加点仙术助力, 便能阻拦大部分的毒气被吸入体内。
  脚下是一双鳄鱼皮制的靴子, 轻便灵活,就算行驶在泥泞的沼泽地都不粘粘。
  这一套装备下来,花费可不是个小数目,光那身牦牛护服都够队员一年的工资了。
  但有些项目,前期投入是很有必要的,龚喜这个财迷精从来不做无用功,她耗财耗力都要进去的这片沼泽,名唤钨魄鬼泽,是一个凡人有去无回的不毛之地,哪怕能力高强的修士,进之前都要卜一下生死,非常的危险。
  小鼓把明姜全身上上下下都检查了个遍,最后还是担忧道:“小羊,要不你还是和我在外面等她们回来吧,钨魄鬼泽险境重重,你是咱们队里年纪最小的人,经验少对抗风险的能力弱,一旦出什么事了,她们自己都应对不暇,根本没办法救你!”
  这次探险,是为了寻找沼泽深处的紫伽果,传闻此果长在最雾泊中心的极阴之地,汇聚了天地间最纯粹的暗能量。
  将其加入致冷药膳中,用寒冰冻上七七四十九天,然后将紫伽果制成的冰渣堵住将亡者的七窍,待冰融化之后,患者便能躲过地府无常的追缴,以阴阳不明的身份继续存活数十年,除了不能见正午阳光外,与常人无任何区别。
  不过这玩意终究是个传说,就算再值钱,也犯不着动用如此大的人力财力来找寻,龚喜明显还有其它的目的。
  明姜将皮靴扎紧,摇头拒绝道:“不用担心我,虽说比不过她们,但我能力并不弱,就算年纪小,也绝不会拖大家的后腿,而且队里需要我的帮忙!”
  看她信心满满毫无畏惧的样子,龚喜欣慰地招招手,将她拉到身边夸赞:“是个可塑之材!接下来可得跟紧我,要是遇到不可逆的危险,我会及时将你传送走。”
  一队人马复检完毕后,便排成溜,踩着龚喜的脚印,向沼泽迷雾中走去。
  明姜跟着龚喜行商已经快两年了,这两年正是她的成长高峰期,在厨娘的精心饲养下,她已经从一根瘦麻杆变成了结结实实的大姑娘,虽说比不过龚喜的大膀子大腰板,但纤细的骨架上至少有了肌肉脂肪层的保护。
  转变的不止是样貌,明姜心理也开始慢慢强大起来,从前的她像个皮球一般被命运踢来踢去,所以格外的紧张胆怯,不安全感导致她缩头缩尾,气质上就表现得软如烂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