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古言 > 白雪奴 > 酒醉
  原本,伺候客人吃饭对于白马而言,是一件极简单的事情。他只须打扮好、坐在那儿,察言观色、投其所好,以他的细心与耐性,寻常人物都能轻松应付。
  然而,今天这小半个晚上,他与二爷共处一室,两人相互挨着坐在桌边,除了吃饭之外什么事情都不用做,对方也未曾做过什么轻薄举动。他的心里却七上八下,忆起往昔时伤感,受到厚待时感激,时而气闷,时而悸动,皆因此人不循常理,仿佛叫自己遇到了命里的克星。
  他用吃食将受到调戏的气闷压进肚子里,心道人不要脸天下无敌,二爷的脸皮只怕有三层城墙厚,以后我当少与他作口舌之争,不能被他带着走。
  白马将视线从二爷脸上移开,大口大口地吃了一会儿,见二爷不怎么动筷子,意思意思与他客气了两句,确定对方似乎真的不饿,才放开手脚疯狂地呼噜起来。
  一个毛绒绒的脑袋几乎埋在碗里,把精细的江南小鱼当羊腿似的啃得梆梆响。
  二爷摸也摸过、抱也抱过,觉得自己暂时占够了便宜,便越发殷勤地为白马布菜。他看着白马痛快地吃饭,脸上笑意渐浓。然而片刻过后,他却叹了口气,道:“三年前那事,我一直记得。”
  白马正吃着,闻言动作一僵,一块快要到嘴的肥肉掉进碗里。为了掩饰,他便抱起饭碗,埋头刨了几口,咕哝道:“三年前有什么事?太久,记不清了。”
  二爷哆了一口酒,道:“三年前周溪云出塞查案的事你全都知道,我晓得你是个不会多嘴的聪明人,也就不与你绕弯子了。那原本是个圈套,若是往常,按他的性子是决计不会前往,我也不知他犯了什么病,偏偏不听劝告单骑出关,一去就是数月。他娘按捺不住,催着我去寻他。”
  白马“哦”了一声,仍旧不看二爷,随口道:“那你那时候还说自己一听到消息、连衣服来不及穿就赶了过去,原来是信口胡诌,花言巧语。”
  “嘿!”二爷咧嘴大笑,一巴掌呼在白马脑袋上,胡乱揉了几下,“那你方才还说什么‘太久,记不清’呢,你也是花言巧语,想要哄我开心?”
  “我!”白马哼了一声,压住怒气,有了前几个回合的缠斗,他已经知道二爷这人是给点儿颜色就要开染坊,自己只要不咬他的钩、他便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吵也吵不起来,故而说出一个字后,便继续埋头苦吃,不再辩白。
  果然,白马不理会二爷,二爷也不与他斗嘴,继续说道:“我走得匆忙,身上分文没有,一路行来不是劫富济自己,便是化缘,幸而有真气护体,没被冻死。我走到云山边集,觉得有些累了,便随意坐在人气最旺的一处街头,看对面兵器铺子的老板们口若悬河,骗那些初入江湖、只会点儿三脚猫功夫的傻子。”
  白马知道二爷是看见自己买了两把七星刀,嘲笑他没有眼光,差点一口饭卡在喉咙里被噎死过去,好容易咽下饭菜,他也没力气再争辩,懒洋洋地说道:“好咯好咯,我就是个只会点儿三脚猫功夫的傻子,二爷您天下第一咯。”
  二爷:“……”
  他没想到白马已经破罐子破摔、任由自己调笑,冷不防被这句话哽了一下,不是很服气,于是便抬腿在桌下轻轻碰了碰白马的小腿肚子,白马忍不住一脚踢了回去。不想二爷的小腿全是肌肉,硬邦邦的,白马踢他一下,乃是杀敌八十、自损一千,痛得飙泪而不能言。
  二爷这才满意,给白马夹了一筷子菜,继续说道:“那时集市上人来人往,我哪里注意过谁?这事说起来还得怪你,若非你生得好看,我怎会穿过那样拥挤的一条街,从数百人中一眼就望见你?若非我一眼就望见了你,我怎会看见你所用的银钱上,刻着周溪云的记号?我若没有看到那记号,又怎么会嫉妒他认识了你这样好看的人?我若不嫉妒他,又怎会去吃你用他的钱买来的肉干?所以,别的先不说,这事儿真的怪你,你可不能抵赖。”
  白马:“……”
  二爷微微仰着脸,面上带笑,道:“那日正值元辰佳节,夜色渐浓,各个摊铺都挂上了一盏橘色风灯。我在你身后拉了一把,你战战兢兢地回头看我,一对眼睛跟小鹿似的。那一眼,就看进了我的心里。”
  白马:“……”
  他打了个激灵,背上鸡皮疙瘩起了一片。
  二爷又哆了一口酒,道:“周溪云的钱,就是我的钱,你拿他的钱买馄饨,我便吃了你的馄饨,本来并不是想为难你。谁料你为了掩藏他的行踪,竟然敢与我动手。我见你所用的是天山双刀,内力又如此深厚。阿九是天山派新一代的中坚力量,他做事狠绝、出名早,当时在关外风头正盛,我一路行来听得不少有关他的传言,想当然地将你错认为他。”
  白马:“那时候你问我是不是阿九,我答你说是,其实就是想要借他的名头,吓唬吓唬你。让你误会,是我自作自受,我不是不讲道理的人,这事怪不得别人。”
  二爷摇头道:“我又不是真糊涂,若换作平常,断然不会如此草率。我当时,一是喝得有些醉了,没有仔细思虑;二是关心则乱,知道梁炅那厮勾结天山派围堵溪云;三是因为自己武功高强,虽听过天山双刀客阿九的名头,却觉得他三两招败在我的手下,也是理所当然,故而将你认错。”
  白马听了这话,只轻轻瞟了二爷一眼,他对二爷那些惊人的不要脸的言论已经见怪不怪,而且此人武功确实高强,这话别人说来是自负,从他口中说出,其实还挺有点道理。
  白马摇摇头,觉得自己真是疯魔了。
  二爷:“找到周溪云以后,我的酒劲更大,脑子也不是很清楚。只是觉得你小小年纪走上歪路,十分的要不得,就将你点了穴道扔在洞中面壁思过。离开的时候,我嫌周溪云聒噪,更怕他因你是胡人又曾为难他的缘故想要杀你,便将他点了穴道强行带走。谁知阴差阳错?这一走,差点将你害死。几日后,我知道了实情,心中万分懊悔,幸而再回到那洞穴前去寻你的时候,你已经离开。”
  往事历历在目,白马脑中风雪漫天,他摇摇头,将冰冷的苦楚抛诸脑后,道:“那些都是过去的事了,人各有命,该发生的,任谁也改变不了。”
  二爷点点头,看着杯中酒水映出自己的轮廓,道:“诸行无常,是生是灭。因缘与劫数,皆是命中注定。不过,那次喝醉办错事害你受苦,并非天意,而是我错。我心里万分悔恨,循着你的足迹却找不到人,被周溪云打了个半死。此后我便发誓喝酒不过三爵,你看着,此乃第二爵。”
  二爷举起酒杯,对着白马敬了一下,继而一气饮尽,酒气渐渐浮上脸来。
  白马吃了个五成饱,整个人彻底冷静下来,有了力气,心中就开始算计:此人短短数日间,往返于洛京与江南,必定是日夜不停、狂奔数百里,此刻好容易坐下来休息喝酒,心里松快,也是嘴最松的时候,我可趁机多灌他几杯,许能套出些话来。
  他可不信这个每次与自己相遇、身上必定带着酒气的男人能戒掉杯中物,趁二爷陷入回忆,偷偷为他再倒了些酒,随口道:“二爷,你真的不必再说这个,我都忘了。”
  此话其实也不假。
  白马心里装了太多东西,那些与自己有关的苦痛,除了深入骨髓的饥饿,其余的大都在岁月光阴的作用下渐渐变淡了。
  二爷闻言一愣,继而摇头轻笑,道:“梁彦没死的时候,有个狂士,此人最爱在家中赤身裸体。别人讥笑他,他便反驳道: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褌衣,诸君为何入我褌中?”
  白马听着故事,心想,此人竟敢直呼先帝名讳,怕是对朝廷不满,他们的秘密那么多,我且多给他灌些酒,总能旁敲侧击问出一些。
  于是,他挖苦二爷一句,反问:“你俩挺像的,他是你爹?”
  趁机,又偷偷添了些酒。
  “你爹!”二爷给了白马一个爆栗,又在他脑袋上胡乱揉了一把,道,“爷的意思,这大千世界自然万物,本都是无主的。有人欲将其占为己有,才想出礼法、规矩来约束人。我自认不是个彻头彻尾的大俗人,你在我面前,不必谨小慎微,想什么便说什么,要什么便拿什么,失去不必伤怀,得到也不必惴惴不安。我若是你,遇到我这样的人,被害成如今模样,心中怎能不气?”
  白马这个年纪,毕竟未读书识字,对二爷所说的那些文绉绉的大道理似懂非懂,也并不在意,反倒好奇他的身份:“我说不气就是不气,我气了难道还能撒在你身上么?既然不能,我又何苦与自己过不去。反倒是你,原是做过和尚,有人供养没有忧虑,才能说出这种天真的话来。”
  天真?二爷摇头,知道眼下与白马说不通,也就不执着了。
  他看着白马饿死鬼投胎似的吃相,不禁想起当年云山边集的馄饨,想到这孩子幼年遭逢巨变、三年为人奴役,好容易吃了碗馄饨,还被自己抢了,心里更加过意不去。
  他是个胸怀坦荡的人,心有愧疚毫不掩藏,当即说道:“我那时不仅吃了你的馄饨,还抢了你快到嘴边的馄饨,哎,再给你赔个不是。”
  说罢,又举起一杯,朝白马敬了一下,喝掉半杯:“此乃第二爵,又小半爵。”
  白马:“……”
  他真是越来越看不懂这人,摆摆手,道:“我不是那样小肚鸡肠的人,昨日不可追,今日能过得好,我便心满意足了。真的,你不要以己度人,你自个小心眼,便觉得我也跟你似的小心眼儿。哼。”
  “人,当真能心满意足?”二爷摸了摸白马的脑袋,动作中颇有些宠溺的味道,“别看你不识字,说话一套套的,我很喜欢。”
  白马吞下滑溜溜的热豆腐,烫得直哈气,道:“檀青教我,他,呼呼,好烫!他生在富贵人家,读过很多书,也时常读书给我听。我小时候不聪明,读书认字根本就学不会,这几年哪里有时间精力?如此也就……你就瞧不起我吧。”
  白马别的都不太在意,却因为总也学不会写字认字,在这一点上很怕被人看不起。
  “爷三岁能识千字,每学古诗、随口成诵,可这又有何用?”
  二爷与周望舒不同,后者是听十句、说半句,当年他带白马走出白头镇时,见白马不认字,什么也没说,只是将城门上的“白头镇”三个字念给他听。可二爷却是听半句、说十句,他全不在意白马是否识字,不仅不在意,反倒长篇大论地劝慰他,道:“你没听过吗?都说人生识字忧患始,知道得越多、日子越是不好过,要不然怎么总说穷书生、酸文人?依我看,人只要懂得为人处世的道理,自己做事问心无愧,不识字原就没什么。”
  白马突然松了一口气,觉得在极少数的时候,二爷也是个不错的人,自己与他相处时异常轻松,甚至时常忘了伪装。
  二爷拈着个酒爵,轻轻碰了碰白马的筷子头,借他的筷子尖儿弹起颗醋溜花生米,迅速张嘴接住,道:“檀青那个绣花枕头,读书认字马马虎虎,功夫几乎没有。你人机灵,武功也不错,那时候连我也能骗过,总不能是那小子教的。他个三脚猫的功夫,半夜起来偷偷练那佛门心法,估摸着也是哪个野和尚传授的。”
  你才是野和尚!
  白马咬碎一根鱼骨,心里唾骂,面上却乖乖答道:“我的招式都是从客人身上看来的,春楼中来的人物形形色.色,不是达官显贵,便是江湖客,他们喝多了就爱显摆,看不起我们这些人,自然从不设防。”
  他只说招法,对自己的内功避而不谈。
  “看?用……眼睛,”二爷伸出食中二指,微微弯曲,作了个挖眼睛的动作,“你就这么用眼睛看来的?你可莫要诓我,若真有人如此,那各门各派早就倒台——没人缴钱缴粮作学费,饿死祖师爷了!”或许是白马所言太过惊人,或许是二爷知道他不想谈及内功,他也就没有多问,而是顺着白马的话,发出一声惊叹。
  不用眼睛难道用屁股么?
  呸!真是近墨者黑,被这人带得粗俗了。
  白马不反驳他,只吐出三根拇指长短的鱼刺。
  他将鱼刺夹在指尖,摊开手掌,猛然甩出。
  三根鱼骨破风而出,不发出丝毫声响,却半点不差地钉住了墙面挂饰上的同一颗珍珠。
  “飞鸿踏雪!”二爷拊掌赞叹,一眼就认出了白马的暗器手法,说道,“此招手法独特、针势凌厉,且悄无声息。行军作战时,往往为伏兵所用,尤其在暴雪天气,埋伏在雪地中的伏兵以钢针施展此招,钢针借力而行,瞬间扎穿马儿的……哈哈哈!让它们目不能视,剧痛发狂,失去作战之力。乃是幽州军队里的武功。”
  “扎穿什么?目不能视,扎穿是马儿的眼……你!”白马面色微红,别过头去,低声骂道,“你连马都要调戏!我,算!此招乃是我陪禁军里的大爷们喝酒时,遇到有人滋事,见其中有人使过一回。”
  二爷随口问:“幽州军跟定梁伦,单独出来干的不多,李峯、孟殊时、唐未……总不过十来个,还有何人?”
  他竟连这事都知道?白马打了个激灵,提起防备,含糊其辞道:“我就是见过罢了,不晓得什么幽州并州的。”
  此招飞鸿踏雪针,乃是禁军殿中中郎将孟殊时授与白马的。
  两人相识于两年前。
  当时,孟殊时刚刚升任殿中中郎,被同僚请来喝酒。禁军们路过偏院,见庭院中风吹落木萧萧,正在练舞的少年人赤发如枫、肤白胜雪,不顾大周律法与楼里规矩,强行将他带去陪酒。
  禁军是洛阳唯一的戍卫军队,向来在坊间横行,且人多势众,故而无人敢为白马发声。他用尽花言巧语曲意逢迎,暗中灌酒、掺寒食散,把几个闹得厉害的色鬼灌倒。
  抬头一看,孟殊时正看着他摇头轻笑,招手便让他退下了。
  后来,孟殊时单独来找过白马几回,只不过此人谦和有礼,每次前来酒也不喝,几乎就是与白马说说话,也曾数次为他解围。
  白马发间插着的钢针,便是孟殊时教他一招飞鸿踏雪的暗器手法后,亲手为他系上,再三嘱咐他时刻防备客人,出了任何事情,孟殊时都会为他担着。
  虽然白马不相信区区一个殿中中郎能有多大能耐,可他不得不承认,此人算得上是这几年里,唯一对自己真心相待,甚至有些痴情的……客人。
  当董晗说出烦忧后,白马立即就想到了孟殊时,还准备过几天就托人给他传话,让他前来与自己相见,到时候再探探口风,将他骗去给董晗差遣。
  此时,白马听了二爷的话,很有些心不在焉,满心都在琢磨着,原来孟殊时竟是幽州军出身?那么,他是否曾参与过玉门关一役,他的刀刃,是否曾经沾上父亲的鲜血?
  白马暂时不愿多想,他也不敢再多说,只怕多说多错,反问二爷:“您是幽州军?”
  二爷总有很多歪理邪说:“我最是怕冷,不喜过冬,如何会去幽州参军?爷这辈子最为不耻的便是幽州军,穿的那身袍子比别人铠甲还厚,心眼子忒多。”
  他摇头晃脑,道:“不过,爷打小跟随大哥从军,立下军功无数。”
  白马见怪不怪,吃得几乎顶到了喉咙,才依依不舍地放下筷子:“嗝儿——!哦,爷您厉害,要我为您鼓鼓掌么?”
  二爷“切”了一声,提起白马的筷子开始比划,问:“那你看我此招,如何?”
  白马能看出来,他所使用的乃是剑招,招式灵动多变,非常眼熟。
  二爷出招迅速,几乎是一晃而过,收招后朝着白马一扬下巴,道:“武功都是用眼睛看来的,这话是你自己所说,那便学学方才我出的这招。若是学不会,嘿嘿。”
  “这样么?”
  白马翻了个白眼,提起另一根筷子,依样画葫芦,把二爷比划的剑招原样重现,最后还挽了个漂亮的剑花,道:“这是周大侠的剑法,但他只教过我一招锋霜影雪,其余的我虽见过,然而未得他的许可,我是不会偷学的。”
  二爷不高兴了,忘了惊讶于白马的武学天赋,只是嚷嚷道:“别人的就可学,偏他的不行?”他见白马一脸不屑,似乎很是气恼,开始咋咋呼呼地说道,“我跟你说,他那人不行!你看他来了这楼中也大半个月,虽然日日念叨着你……”
  白马禁不住喊了一句:“偷他的就是不行!”
  周望舒乃是白马的救命恩人,这几年中,每当白马遇到令自己厌恶的中原人,都会把周望舒从记忆深处挖出来想上一想。每每想到此人忍着“第二恨的就是胡人”的心思,向自己伸出援手,他便更加坚定地相信中原也有好人,自己不可仇视他们,要不然就会沦为与他们一般令人厌恶的人。
  因此,白马渐渐遗忘了周望舒的冷淡,记忆里保留下来的,都是周望舒的好,他不容别人亵渎自己心目中的英雄。
  白马不是很高兴,起身开始收拾桌子,用胳膊肘拱了二爷一下,是赶人的意思,低声道:“夜深了,小的来收拾打扫,还请您回去歇息,我会记得二爷的好。”
  “我再教你几招么?你也好多记得记得我。”二爷捧着个大脸,捉住白马的手,拉他过来与自己对视,“春宵苦短,少年人刻苦学习才是正途。”
  白马不答,甩开二爷的手,开门揖手送客,道:“夜黑风寒,二爷慢走。”
  二爷深深地看了白马一眼,点点头,双手抱胸,懒洋洋地走到门边。
  白马以为他闹了大半个晚上,也应该累了,就等二爷快点离开,自己好上床歇息。
  然而二爷一只脚踏出房门,却突然转身回来,“啪”地一掌拍在门框上,把白马锁在自己与门板中间,低头,将嘴唇贴在他耳边,问——
  “小马儿,你不是,想接近我么?怎的,总把我往外赶?”
  “二爷何出此言?”
  白马抬头望向二爷,双眼湿漉漉的,活像只被豹子狩猎的麋鹿。
  “起先你打听我,这本身很合常理,我如此英俊风流的人物,你不打听才是奇怪。令我生疑的是,我这么个生生的美男子与你近在咫尺,你竟半点也不动心——自然,我也特地看过了,你并非不举。能撇开人之大欲,奇也怪哉……”
  灼热的气息带着酒气,扑打在白马脸上。
  白马闻到酒气,暗道糟糕,他怎知道二爷如此没有酒量,自己只偷偷为他添了几杯而已,这就喝醉了?
  二爷眼眶微微发红,眼神有些迷离,直勾勾地盯着白马,仿佛又变回了初遇时,那个疯癫模样。